
公司主导产品白云边酒是国家优质产品,于1979年、1984年、1989年连续蝉联全国白酒质量评比银质奖,1991年10月,白云边酒以其“芳香优雅,酱浓协调,绵厚甜爽,圆润怡长”的独特风格被轻工部确定为全国浓酱兼香型白酒的典型代表。多年来,白云边酒销售遍及湖北全省,豫、皖、粤、冀、湘、京等地,产销率达98%以上,深受消费者好评。1994年9月,白云边酒在成都经全国白酒专家及评酒委员评选,继续确定为国家银质奖。除此之外白云边酒还获得国际国内诸如“全国十大口感好酒”,“全国十大文化名酒”,“全国十大最受消费者喜爱的产品”,“中国驰名白酒精品”、“湖北省酒”等殊荣八十余项。2001年11月,以我公司企业标准为蓝本的浓酱兼香型行业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发布,并于2002年5月起正式实施。公司现已通过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2000的认证工作。
白云边这一品牌源于我国著名诗人、素有诗仙之称的李白的一首诗。公元759年,李白携族弟李晔、友人贾至秋游洞庭、溯江而上、夜泊湖口(今松滋市境内),揽八百里洞庭烟波浩淼之景,畅饮当地佳酿,即兴写下
"南湖秋水夜无烟,耐可乘流直上天,且就洞庭赊月色,将船买酒白云边”这一脍炙人口的千古绝句。白云边由此而得名,由于产品质量优良,企业信誉卓著,白云边这一品牌的市场认知度和产品美誉度不断上升,1991年、1996年、2000年、2002年连续被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为“湖北省著名商标”。二00四年五月白云边品牌的评估值达16,561万元。
近三年来,公司产品销售收入、利税保持了年均近50%、70%的增幅。二00六年,完成工业总产值47860万元,占年计划的106.36%,同比增长17.92%;实现产品销售收入 46873万元,占年计划的104.16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6.56%;
完成利润4875万元,同比下降19.34%,实现税金15639万元,占年计划的130.33%,同比增长25.62%。
目前,公司已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已通过实施股权售让实现引大联强,加速发展的目的,力争用3—5年时间,使企业销售收入过10亿,利税过3亿,跻身行业十强。